1.大學繁星推薦入學介紹
以高中均質、區域均衡之理念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資格的學生,提供各地區高中生適性揚才之均等機會,並引導高中生就近入學高中。
報名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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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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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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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參加學科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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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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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為應屆畢業生、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其在校成績須在校排5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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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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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通過檢定→通過分發比序項目(學測任一科目零級分或缺考者不得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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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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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一校一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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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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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會依各大學校系所訂之學測成績、術科成績及英聽成績為檢定標準、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分發比序項目進行第一輪分發作業,各大學錄取同一所高中學生以一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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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系於第一輪分發後仍有缺額者,甄選會就缺額校系依前項分發作業原則進行第二輪分發。第一輪及第二輪分發經比序至最後一項仍相同時,依招生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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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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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生不論放棄與否,皆不得報名參加個人申請入學及科技校院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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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考試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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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繁星推薦重要規定
決定繁星推薦錄取與否必須看「大學學測成績」與「在校成績排名」。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將107學年的學測國文、英文科考試範圍從原本的第一至第四冊範圍,擴大至第五冊。其中國文作文也有所更動,不再與國文科併在同一節考試,採分節獨立測驗,作文的重要性逐漸提升。
3.看懂繁星推薦簡章
4.甄選入學流程
5.111大學繁星推薦重要時程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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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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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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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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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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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1~7類學群錄取名單及第8類學群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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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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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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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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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類學群第二階段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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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06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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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類學群第二階段面試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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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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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8類學群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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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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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類學群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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