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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選才

1.大學特殊選才介紹

為改善現行多元入學制度較難鑑別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並利大學錄取該類真正具有潛力與才能學生。

報名單位

各校單獨招生

辦理方式

以資料審查和面試,少數有筆試

報名資格

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有ACT或SAT等國外具公信力之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

篩選方式

大學以工作成就、高中在學表現、競賽表現、證照訓練或其他特殊學習歷程等自訂標準錄取

報名方式

由學校推薦或學生自行報名







 


2.特殊選才 VS申請入學

 

特殊選才

申請入學

具特殊成就及才能表現

符合大學入學資格者

可申請志趣相符之大學校系

不需學測

需學測

需書審、面試

需書審、面試

符合各大學不同選才方案

(如單科資賦優異、特殊才藝、藝能類或運動類的專才)

依據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結果

錄取積分高的名額

 

3.特殊選才招生日程

原則上各校於每年10~11月統一公告簡章,於11~12月辦理招生,並於次年12月至1月放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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