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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才體育班

1.重要訊息

有鑑於以往考試入學招生之大學校系都需要指定科目〈含術科〉3~5科的考試成績,除了熟知嚮往校系及其所指定的考科外,還需考量自己選考考科的課業負擔。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於2017年8月公告,術科訂於107年2月2日至11日舉行考試,術科考試成績可供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及大學考試入學等各招生管道使用。但107年7月的指定科目考試,不再舉辦術科考試,提醒考生特別注意。

 

2.考試科目

(1)音樂組

•主修:考生可從下列1~7主修項目任選一種應考。

主修項目

考試內容

占分比

鋼琴

試場一:
①巴赫(J. S. Bach)原創鍵盤作品一首
②從海頓(J. Haydn)、莫札特(W. A. Mozart)、貝多芬(L. v. Beethoven)奏鳴曲作品中任選一快板樂章

50%

試場二:
①音階、琶音、終止式(由全部大、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一個調,四個八度上下行一次,不反覆)
②自選曲一首(不得選巴赫、海頓、莫札特及貝多芬之作品)

50%

聲樂

自選曲二首(限中外藝術歌曲及民謠、歌劇選曲、宗教歌曲之中任選),歌劇及神劇選曲不得移調

100%

弦樂

試場一:

①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a.音階、琶音(24個大小調抽一組關係大小調,三個八度,上下行一次,不反覆,弓法不限。小調音階拉奏和聲或旋律小音階)
b.巴赫(J. S. Bach):無伴奏奏鳴曲或無伴奏組曲中任選一個樂章
②低音提琴:
a.音階、琶音(24個大小調抽一組關係大小調,二個八度,上下行一次,不反覆,弓法不限。小調音階拉奏和聲或旋律小音階)
b.巴赫(J. S. Bach):無伴奏奏鳴曲或無伴奏組曲中任選一個樂章
③豎琴:
a.音階、琶音(全部大、小調抽一組,三個八度,上下行一次,不反覆。小調音階彈奏旋律小音階
b.練習曲一首
④古典吉他:
a.音階、琶音(全部大、小調抽一組,二個八度,上下行一次,不反覆。小調音階彈奏旋律小音階)
b.練習曲一首

50%

試場二
①小提琴:自選曲一首或完整一個樂章。(不得選考巴赫【J. S. Bach】:無伴奏奏鳴曲或無伴奏組曲
②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自選曲一首或完整一個樂章。(不得選考巴赫【J. S. Bach】:無伴奏奏鳴曲或無伴奏組曲)
③豎琴、古典吉他:自選曲一首或完整一個樂章

50%

管樂

①音階(全部大、小調抽一個調,二個八度上下行吹奏二次,一次滑奏、一次斷奏;琶音亦同,不限由主音開始。小調音階吹奏和聲或旋律小音階。)
②自選曲一首或完整一個樂章

100%

擊樂

①音階、琶音(全部大小調抽一個調,二個八度上下行)
②小鼓(可看譜)、定音鼓(可看譜)與木琴(須背譜)各任選一首演奏曲或練習曲

100%

理論與作曲(筆試和面試皆須參加,否則該項目不予計分

筆試:
①完成數字低音的四部和聲
②高音題曲調的混聲四部和聲寫作
③動機發展,完成一首鋼琴曲

40%

面試:
①副修樂器自選曲。(未報考副修者,自選擅長樂器演奏。除鋼琴外,樂器需自備。)
②鍵盤和聲
③鍵盤轉調
④作曲理念與其他相關知識

60%

傳統樂器

自選曲二首(應考樂器以南胡、琵琶、箏、笙、笛、揚琴為限)

100%

 

•副修:副修項目不得與主修項目相同。

副修項目

考試內容

鋼琴

自選曲一首(分不同試場同時進行,依主修項目分試場考試,如管樂、擊樂主修在同一試場應考,弦樂、聲樂及其他主修在另一試場應考。)

聲樂

一首歌曲(限藝術歌曲、歌劇選曲、宗教歌曲中任選一首,語文不限),除藝術歌曲可移調外,其餘歌曲不得移調

弦樂

自選曲一首

管樂

自選曲一首

擊樂

①木琴自選一首演奏曲或練習曲(須背譜演奏)
②小鼓、定音鼓任選一項樂器演奏,自選一首演奏曲或練習曲(可看譜演奏)

理論與作曲(筆試和面試皆須參加,否則該項目不予計分

筆試:
①完成數字低音的四部和聲
②高音題曲調的混聲四部和聲寫作
③動機發展,完成一首鋼琴曲

40%

面試:
①主修樂器自選曲
②鍵盤和聲
③鍵盤轉調
④作曲理念與其他相關知識

60%

傳統樂器

自選曲一首(應考樂器以南胡、琵琶、箏、笙、笛、揚琴為限)

 

•樂理

考試內容

占分比

基礎和聲

20%

基礎樂理:音程、音階、移調、轉調、音樂術語及其他

40%

音樂基本常識

40%

 

•聽寫:可分不同試場但統一試題方式進行

考試內容

占分比

音程的辨認

10%

節奏

20%

單旋律

15%

兩聲部

25%

和弦的辨認

10%

和聲進行

20%

 

•視唱

考試內容

占分比

單拍子:口唱曲調

複拍子:口唱曲調

無調性:口唱曲調

100%

 

(2)美術組

•素描

項目

說明

考試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予以製作

占分比

100%

考試時間

150 分鐘

考試紙材

素描專用紙(4開)

使用媒材

限單色手繪,以現場能乾燥、固著的素描媒材為限

考試目標

檢測考生觀察與寫實描繪的單色造形表現能力

 

•彩繪技法

項目

說明

考試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文字描述予以製作

占分比

100%

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紙材

彩繪專用紙(4開)

使用媒材

透明與不透明水彩、彩色鉛筆、麥克筆、粉彩、廣告顏料等…以現場能乾燥、固著的媒材為限。考生可依個人意願選擇彩繪材料與技法予以表現

考試目標

檢測考生對色彩、形態與質感之造形表現能力

 

•創意表現

項目

說明

考試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或依試題文字描述予以製作

占分比

100%

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紙材

插畫專用紙(4開)

使用媒材

可使用各種繪圖顏料,以現場能乾燥、固著的媒材為限。不可使用自行攜帶之紙張及其他物件黏貼於考卷上,且不可使用各類形板及尺規

考試目標

檢測考生設計思考、想像與組織結構之創造能力

 

•水墨書畫

項目

說明

考試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或依試題文字描述予以製作或書寫。(分為水墨畫、書法兩考科。水墨畫一張,書法一張)

占分比

100%(水墨畫 70%,書法 30%)

考試時間

水墨畫 120 分鐘,書法 60 分鐘(水墨畫與書法分兩節考試)

考試紙材

水墨畫為棉紙或宣紙(4開);書法為宣紙(4開)。(皆提供墊紙)

使用媒材

毛筆、墨或墨汁、顏料等書畫媒材

考試目標

檢測考生對筆墨特質之表現及書寫能力

 

•美術鑑賞

項目

說明

考試方式

選擇題,在電腦答案卡上作答

筆試範圍

命題以部頒高中美術課程、美術鑑賞為範圍;時事認知以美術新聞及活動為內容。(選擇題方式)

占分比

100%

考試時間

60分鐘

使用媒材

2B鉛筆、橡皮擦

考試目標

檢測考生有關美術之文史常識與時事認知或作品賞析之認知能力

 

(3)體育組

•60公尺立姿快跑

項目

說明

考試方式

每人測驗1 次。受測者先立於準備線上,聞「各就位」口令時,隨即向前立於起跑線後,發令員俟受測者就定位後「鳴槍」;受測者聞槍響立即起跑;計時員於鳴槍同時啟動碼錶,直至受測者跑完全程停錶。

占分比

20%

記錄方式

以60公尺跑之時間為成績;以秒為單位,記錄至小數第2位

注意事項

受測考生不得穿任何形式之釘鞋,起跑違規達2 次者以失敗判定,該項目以零分計算

 

•20 秒反覆側步

項目

說明

考試方式

每人測驗2次,每次測驗時間為20秒。在平面場地規劃3條各相距1.20公尺(男)、1.00公尺(女)之平行線。預備時受試者跨立於中線兩側,聞「開始」口令後,自跨立之中線向右側步至右腳跨過右線,即計1次;然後向左側步,回跨於中線,計2次;繼續向左側步,至左腳跨過左線,計3次;再向右側步,回跨過中線,計4次,依序反覆進行。(測驗時亦得自跨立之中線向左側步開始)

占分比

20%

記錄方式

以20秒之反覆次數為成績;測驗2次,以較佳成績為紀錄

注意事項

右腳須跨過右線,左腳須跨過左線,否則不予計分(含踩線)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項目

說明

考試方式

每人測驗1次;受測者先行套穿大會準備之背心,仰臥平躺於標準化測驗器材上,雙膝屈曲約90度,雙腳套進固定帶內,腳底平貼地面,雙手胸前交义緊拉背心肩帶。聞「開始」口令時,受測者屈身起坐,起坐時雙肘觸及雙膝後,隨即回復仰臥預備動作,如此反覆測試1分鐘

占分比

20%

記錄方式

自仰臥起坐雙肘觸及雙膝計算1次。以次數為單位,記錄其60秒累計完成之總次數為成績

注意事項

坐起時以雙肘觸及雙膝為準,仰臥時則以背部肩胛骨接觸地面後才可以開始下1次的動作。坐起時雙肘未觸及雙膝、雙手離開背心肩帶或上背部未接觸器材平面,則該次不予計算

 

•立定連續三次跳

項目

說明

考試方式

每人測驗2次。預備時,受測者立於起跳線後,雙腳開立,約與肩同寬,膝關節自然彎曲,雙臂置於身體兩側後方。起跳時,雙臂自然前擺,雙腳「同時往前上方躍起」與「同時落地」連續跳躍3次。成績丈量由起跳線後緣至第3步最近之落地點為準

占分比

20%

記錄方式

以連續3次跳之距離為成績;以公尺為單位記錄至小數第2位。測驗2次,以較佳成績為紀錄

注意事項

準備起跳時手臂可以擺動,但雙腳不得離地。起跳時雙腳須同時離地,同時著地;雙腳著地如有明顯停頓、動作不連貫或不同時間著地現象者以犯規論。犯規時,該次成績不計,並不得要求重測

 

•1600公尺跑走

項目

說明

考試方式

每人測驗1 次。測驗前受測者按分組編號穿上號碼衣,並依引導至徑賽跑道預備區(起跑線後3公尺)。聞「各就位」口令時,即前進立於起跑線後。發令員俟受測者就定位後「鳴槍」;受測者聞槍響立即跑出。計時員於鳴槍同時啟動碼錶,直至受測者跑走完全程停錶

占分比

20%

記錄方式

記錄受測者跑走完全程之時間(分與秒);成績記錄至秒為止

注意事項

測驗途中受試者如感身體不適,無法抵達終點時,應停止測驗並繳回號碼衣,本項成績以零分計算

 

 

3.成績計算

(1)音樂、美術成績各項目滿分均以100分計。體育五項目合為一成績,以百分等級與級分方式呈現;男女考生分別評比。

(2)五標換算

通常術科考試委員在寄發成績單時,會一併公布各組各項考試的「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等五種成績標準。五標計算方式如下:(以該項目全部到考考生的成績計算)

 

頂標

該項成績位於第88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前標

該項成績位於第75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均標

該項成績位於第50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後標

該項成績位於第25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底標

該項成績位於第12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以主修(又分鋼琴、聲樂、弦樂、管樂、擊樂、理論作曲、傳統樂器)、副修、樂理、聽寫、視唱等項各列出五種標準。
美術組以素描、彩繪技法、創意表現、水墨書畫(又分水墨畫、書法)、美術鑑賞等項各列出五種標準。
體育組五項目合為一成績,以百分等級計,分男、女列出五種標準。
收到成績單後,上網查詢術科考試委員會公布的五標成績,即可馬上知道自己的分數能否在繁星推薦或個人申請中,通過該學系第一階段的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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